关于发放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合格人员登记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5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名资料并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考生的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将于2016年5月9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