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5年度陕西招标师职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5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7日 上午 9:00-11:30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6:30 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11月8日 上午 9:00-12:00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下午 14:00-17:00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我省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18日17:00时。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
3 、报考人员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
041.
招标师
04.
考
全
科
01.
招
标
师
1.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2.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3.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4.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02.
免二科
01.
招标师
1.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2.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是新设立的考试,不是原招标师水平考试的延续。2014年招标师水平考试应试人员所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不能与新考试合并管理。
考生须经省招标投标协会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7日至21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招标投标协会(资格审查地址:西安市莲湖路西北二路1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102室;联系人:马晓亮、李磊;联系电话:029-62655220)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如下:
①《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②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从事招标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的考生)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6、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22日24:00时。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联系电话: 029-89538261、89538255.
四、 收费标准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的收费标准情况,暂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设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客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2、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请考生开考前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考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附件: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社部发〔2013〕19号)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摘自《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社部发〔2013〕19号)
第六条 符合《暂行规定》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